1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项目 |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55号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侧及南侧为空地,北侧隔开发大路为正在建设企业,东侧为沈阳贝尔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厂内现有两座危废库于2016年建设,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进行分区隔断后,有效使用面积减少,考虑到特殊时期周转及未来公司发展需要,本项目扩建一座1200m2危废库,将现有危险废物存放地点进行适当调整并分别暂存于三座危废库中。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71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 | / | / | 1.废气 (1)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废气产生环节主要为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非甲烷总烃),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45)排放。根据“报告表”,危废库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 (2)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为危废贮存库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标准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人员,无生活和生产废水产生。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风机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实现达标排放。根据“报告表”,东、西、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北厂界(临开发发大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本项目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和土壤 项目将危险废物贮存库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 对贮存的液态危险废物均采用密封的包装桶储存;危废库基础进行防渗,地面、裙脚均采取防渗措施;设置了导流槽及收集池,阻断可能引起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的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