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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000688)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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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报存在虚假记载,国城矿业及3名责任人被罚215万元

http://www.chaguwang.cn  2023-12-05  国城矿业内幕信息

来源 :金融界2023-12-05

  2023年12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发布公告,国城矿业(以下简称国城矿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90万元罚款。

  公告详细了国城矿业的违法事实:国城矿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2月,国城矿业下属孙公司天津国瑞贸易(以下简称天津国瑞)分别与上海贸远实业(以下简称上海贸远)和上海乐勒实业(以下简称上海乐勒)签订《锌锭购销合同》进行点价交易。国城矿业对天津国瑞上述业务错误适用会计准则,导致其在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0222.98万元,占披露金额44985.24万元的22.73%;2022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8268.50万元,占披露金额103590.86万元的17.64%;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1056.62万元,占披露金额146841.95万元的21.15%。

  此外,吴城时任国城矿业董事长,对公司全面工作负总责,是国城矿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金千时任国城矿业总经理,对公司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是国城矿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郭巍时任国城矿业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是国城矿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吴城、李金千和郭巍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和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重庆监管局决定:对国城矿业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对吴城给予警告,并处以45万元罚款;对李金千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郭巍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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