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虎网2025-02-24
2月24日消息,近日,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之下属孙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东北证券曾分别于2021年12月28日和2024年10月9日收到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其全资孙公司渤海融幸(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因涉嫌操纵期货合约,先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信息已分别在2021年12月30日、2024年10月1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
2025年2月21日,东北证券再次收到渤海期货报告,渤海融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9号)。
据悉,中国证监会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对渤海融幸操纵焦炭2101合约、焦煤2101合约,以及肖佳华约定交易操纵焦煤2101合约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处罚。经查明,在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15日期间,渤海融幸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持仓限制,形成持仓优势,影响焦炭2101合约、焦煤2101合约交易价格,违法所得共计10,197,566.6元;渤海融幸、肖佳华还通过约定交易方式操纵焦煤2101合约,影响期货交易量、交易价格,但无违法所得。
杨会兵被认定为渤海融幸案涉操纵焦炭2101合约、焦煤2101合约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烨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作出处罚决定:责令渤海融幸(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改正,合计没收违法所得10,197,566.6元,并处等额罚款;对杨会兵给予警告,合计处以20万元罚款;对王烨给予警告,合计处以10万元罚款;对肖佳华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东北证券表示,本次行政处罚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之下属孙公司及相关人员,不涉及本公司,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此次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造成公司重大内控缺陷。
此外,收到处罚后,渤海期货已督促渤海融幸按期缴纳罚款,吸取教训,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东北证券也将持续强化对各层级子公司的管控,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