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3-01-19
1月18日晚间,东北证券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0.8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2.05%;实现净利润2.3亿元,同比下降85.81%。
“2022年公司业绩下降主要受市场波动影响,公司投资业务、投行业务盈利表现不及预期,公司整体业绩出现较大幅度下滑。”东北证券解释称。
根据中报披露,东北证券的营业收入构成为:渤海期货占比36.28%,证券经纪业务占比26.67%,信用交易业务占比18.62%,基金业务占比14.13%,资产管理业务占比11.69%。
根据数据,2022年前三季度东北证券在A股券商板块49家上市公司中,营业收入增长率排在第27位,归母净利润增长率排名第40位。
2022年,东北证券发布股权转让公告。7月26日晚,亚泰集团公告称,公司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不超过30%股份出售给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发集团”)。长发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长春市国资委独资公司,且长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38%股份,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同时,东北证券的高管人事变动也较频繁。2023年1月4日,该公司发布公告称,董事会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崔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崔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及董事职务。
2022年上半年,该公司亦有多位高管发生变动,涉及监事、职工监事、首席风险官、副总裁、首席信息官等。
合规管理方面,2022年东北证券多家分支机构被监管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2022年3月25日,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官网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经查,东北证券天津分公司存在以下行为:一是新营业场所开业前,未按规定申请换发《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二是存在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人员违规参与基金销售活动的情况;三是参与基金销售的人员承担与基金销售活动有利益冲突的岗位职责。以上行为表明东北证券天津分公司日常合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因而天津证监局决定对东北证券天津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2年6月29日,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对东北证券晋江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主要是由于该营业部个别员工存在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的违规行为,反映出营业部合规管理不到位,未能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
同日,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官网披露,吉林证监局决定对东北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因东北证券存在以下行为:一是在部分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未明确约定提供研究成果义务的情况下,将部分证券交易席位租赁收入确认为投资咨询业务收入;二是未在2021年年报中披露投资咨询业务收入变动异常的原因。
2022年8月3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指出,东北证券上海证券研究咨询分公司在尚未取得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已在新营业场所开业,上述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反映出该分公司存在内部控制不完善的问题。遂对东北证券上海证券研究咨询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东北证券称,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合规管理工作,持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针对监管关注事项均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成整改,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