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山公用2025-10-24
近日,依据《广东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备选名录入选基本条件(2024 年修订)》的严苛标准与规范遴选流程,中山公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成功入选“广东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备选名录(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一重要成果,不仅是对鉴定所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领域专业实力的高度肯定,更标志着其在该领域的权威性再获官方认可,为后续服务司法实践、助力生态保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实力硬核
中山首家,多领域能力全覆盖

中山公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于2024年8月正式取得广东省司法厅司法鉴定行政许可,是中山市首家专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填补了本地该领域专业机构的空白。目前,鉴定所已具备三大核心领域鉴定能力,包括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以及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可全面覆盖环境损害鉴定关键场景。

在人才与设备配置上,鉴定所同样实力雄厚:现有司法鉴定工作人员近20人,高级工程师占比超70%,专业团队经验丰富、技术精湛,能精准应对各类复杂鉴定需求;同时配备近300台精密检测设备,总价值超 2000 万元,先进的硬件设施为鉴定结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实战亮眼
多起案例,筑牢执法技术屏障

自成立以来,鉴定所以专业服务护航生态环境执法,先后承担多起具有代表性的生态环境损害案件,为执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其中,在中山市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分类咨询项目中,鉴定所近三年累计出具百余个分类筛查意见,为案件精准处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参与的“中山某电镀公司违法排放水污染案件鉴定评估”,作为中山市首宗“碳普惠”替代修复案件,创新了生态损害修复方式,推动生态损害赔偿高效落地;完成的“中山市某企业超总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件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是中山市首宗超总量排放案件,有效助力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此外,还承接了“珠海某企业非法排放废水致土壤与地下水损害鉴定评估项目”这一跨市典型项目,充分展现了跨区域服务能力与专业水准。
此次广东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备选名录的重建,是全省法院系统为规范委托鉴定流程、提升司法鉴定质量与公信力推出的重要举措。中山公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的成功入选,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对其鉴定能力、技术水平及公信力的高度信任。未来,鉴定所将以此为新起点,持续强化内部管理,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效率与专业水平,确保每一份鉴定意见都经得起法律与科学的双重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