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3-06
智度股份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其部分有限合伙人之间的诉讼事项已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2026)京03民终2535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