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汇资讯2023-02-20
上峰水泥公告披露,公司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上峰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铜陵上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520万元的债权和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怀宁上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2400万元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事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峰阳光新能源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铜陵新能源、怀宁新能源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担保额为288489.87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9.07%,占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80%,公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担保额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