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齐鲁网2024-02-18
近日,荣丰控股和青岛中程纷纷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
2月5日,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于2024年1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2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同时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荣丰股份表示,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各方对《关注函》提出的问题逐项研究讨论,积极推进回复工作。截至目前,因审计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需要一定时间,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将延期至2024年2月22日前回复。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关注函》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月5日,深交所发布公告,青岛中资中程集团(以下简称“青岛中程”)收到了关注函。公告显示,青岛中程在2024年1月30日晚间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预计2023年度期末净资产为-32,500万元至-2,000万元。如果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将触及《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此外,青岛中程在2024年1月29日晚间披露《关于公司矿权存在转销风险的提示公告》,公司位于印尼的CIS煤矿及Jaya锰矿所拥有的采矿权存在进行全额转销并终止确认的风险,上述矿权无形资产账面原值合计约3.17亿元。青岛中程股价分别于2024年1月31日、2月1日跌停,触及股价异动情形。
深交所要求青岛中程对印尼矿权转销公告中的一些问题进行核实并说明,包括CIS煤矿采矿权证有效期的不一致性,Jaya锰矿采矿权证有效期申请延期的时间是否符合延期申请的期限要求,以及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等。同时,深交所提醒青岛中程,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