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览富财经2022-08-04
2021 年 7 月,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 丰控股”)采用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盛世达”)持有的安徽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威宇医疗”)30.15%股权,并以现金 0.6 亿元对威宇医疗 进行增资。宁湧超和盛世达作为威宇医疗的股东作出承诺,威宇医疗 2021 至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1,712.43 万元、10,200.00 万元、12,300.00 万元。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关于安徽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 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威宇医疗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 17,450,838.27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927,557.80 元。按照约定,宁湧超和盛世达分别需向荣丰控股补偿现金 19,325,737.84 元、101,980,436.97 元,并应当于收到荣丰控股发出业绩承诺补偿通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将业绩承诺补偿款支付给荣丰控股。盛世达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收到书面通知后已向荣丰控股全额支付业绩补偿款,宁湧超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收到书面通知,但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向荣丰控股支付业绩补偿款,截至目前,宁湧超未向荣丰控股支付业绩补偿款。以上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