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10月14日晚间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00万元~9500万元,扭亏为盈。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25-0.28元。去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19元。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是,公司木材销售方式改变,木材收益增加。因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同比减少子公司亏损。财务成本同比下降。
此前于8月23日晚间,永安林业发布公告称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号),证监会查明公司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一)永安林业2016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2016年度,福建永安市森源家具有限公司通过采取提前确认收入、延迟结转成本等方式,提前确认营业收入27,783,954元,提前确认营业成本20,976,048.96 元,导致永安林业2016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增营业收入27,783,954元,虚增营业成本15,842,388.69元,虚增净利润7,880,072.7元,占当年净利润129,117,934.27元的比例达6.10%。
(二)永安林业2017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2017年度,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及永安森源通过采取提前确认收入、延迟结转成本等方式,提前确认营业收入77,595,800.84 元,虚增营业收入7,005,392.40 元,提前确认营业成本36,962,416.25元,导致永安林业 2017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增营业收入84,601,193.24元,虚增营业成本36,962,416.25元,虚增利润43,068,852.95元。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刘鹏律师表示,根据证监会查明的上述违法事实,于2017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永安林业,并在2019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关注公众号“股民索赔宝”或通过该网站参与诉讼索赔咨询及登记。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永安市林业(集团)总公司等三家机构于1993年10月共同发起设立,是一家定位于建材行业的绿色环保节能企业集团,主营业务为林木(竹)的培育、采伐、收购和销售。公司股票于1996年12月0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000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