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晚间,*ST永林公告称,公司已于8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证监函[2021]275号)。至此,*ST永林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审理完毕。
公告显示,*ST永林涉嫌两项违法事实。
一、2016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度,福建永安市森源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森源,系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ST永林全资孙公司)通过对某些项目采取提前确认收入、延迟结转成本等方式,提前确认营业收入27,783,954元,提前确认营业成本20,976,048.96元,导致*ST永林2016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增营业收入27,783,954 元,虚增营业成本15,842,388.69元,虚增净利润7,880,072.7元,占当年净利润129,117,934.27元的比例达6.10%。同时导致*ST永林2017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减营业收入27,783,954元,虚减营业成本20,084,396.10元,虚减2017年净利润4,864,899.61元,占当年净利润71,280,009.64元的比例达6.83%。
二、2017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度,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森源,系*ST永林全资子公司)及永安森源通过对某些项目采取提前确认收入、延迟结转成本等方式,提前确认营业收入77,595,800.84元,虚增营业收入7,005,392.40元,提前确认营业成本36,962,416.25元,导致*ST永林2017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增营业收入84,601,193.24元,虚增营业成本36,962,416.25元,虚增利润43,068,852.95元。
随着*ST永林涉嫌信披违规一案被调查完毕,据记者了解,如果证监会最终对*ST永林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4月28日至2021年2月22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2月2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拟决定对*ST永林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苏加旭、陈松柏、陈振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吴景贤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天眼查APP显示,*ST永林是一家以林业和人造板制造为主的企业,主要经营木(竹)材采运、加工;家具、食品、林产化工产品制造;林业、农业、畜牧业、生产服务业等。目前,公司有司法风险239条,经营风险35条。对于*ST永林涉嫌信披违规事件的后续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