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7-19
金科股份及实际控制人黄红云、股东陶虹遐7月19日收深交所监管函,公司2021年8月4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显示,金科股份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及股东陶虹遐于2017年4月22日签订协议,约定双方按照51:49的比例分拆金科控股持有的金科股份14.2%股份,黄红云、陶虹遐将保持一致行动关系,期限为三年。黄红云、陶虹遐未及时告知金科股份相关事项并履行公告义务,迟至2021年8月4日才披露相关事项。
黄红云、陶虹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及黄红云、陶虹遐依法收深交所监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