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4-04-08
ST实华(000637.SZ)公布,根据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茂名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9)粤09执恢41号之三】,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京泰跃”)持有的公司151,538,145股股票(首发限售股)已强制转让给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茂名港集团”)。上述股票所有权已发生变更,茂名港集团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茂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