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11-04
合金投资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汇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近日与湖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公司签署《电动卡车销售合同》,向其购置 50 台电动卡车用于开展汇一智能运输业务,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3745 万元。本次购置资产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标的为山东大宇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牛强劲牌 GCV9401Z 型自卸半挂车、425 高顶充电超强(亿纬),资产类别为固定资产,所在地在中国境内,资产不存在抵押等情况。资产采购交易定价经双方协商确定,付款期限由汇一智能选定的融资租赁公司在交(提)货后 30 天内直接支付至交易对方指定账户,交付时间为交易对方在收到相关文件后 30 个自然日内发货。生效条件约定为有权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购置资产目的是响应国家号召,践行双碳战略,推动公司战略转型等,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及市场拓展产生积极影响,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将积极保证合同实施执行,但合同履行可能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备查文件为《电动卡车销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