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1-08-26
8月12日,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增1则裁判文书,其子公司重庆长安车联科技有限公司被判支付原告服务费1.7亿元。
据悉,案号为(2021)渝0105民初6947号。原告为重庆华莉奕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为重庆长安车联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由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
据悉,重庆华莉奕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30日,法定代表人为齐莉莉,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弱电工程施工、小区网络综合布线、消防设备技术开发及销售等。该公司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74起,其中17.57%为被告,82.43%为原告,70.27%的案件案由为租赁合同纠纷。
重庆长安车联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4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任喆,注册资本为88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长安品牌汽车销售;销售汽车零部件、摩托车及零部件、电器机械及器材、五金、交电等。该公司由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该公司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239起,其中92.47%为被告,5.44%为原告,50.63%的案件案由为租赁合同纠纷。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0月31日,法定代表人为朱华荣,注册资本为48.03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制造、销售汽车(含轿车)、制造汽车发动机系列产品、汽车租赁等。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间接持有其18.78%的股份。该公司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386起,其中81.09%为被告,7.77%为原告,13.73%的案件案由为返还原物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