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优化资本结构是企业发行可转债的动因之一,发行行为势必会影响企业的负债结构,而负债结构的变化又会引起企业偿债能力的变动。
偿债能力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常受关注,一向是衡量企业能否持续经营的重要指标。
从3方面分析,吉林敖东发行可转债前后经营效果,盈利能力如何?
发行前后经营效果分析
(1)负债结构分析
吉林敖东集团发行的“敖东转债”属于债券的一种特殊形式,但又兼具股权的性质。在转股前主要以债务属性的方式影响企业的负债结构,因此选取流动负债率、非流动负债率来对负债结构的变化进行分析。
流动负债率反映企业短期偿债压力,非流动负债则反映资金来源结构的稳定性。2016-2020年间吉林敖东集团的负债结构变化较为剧烈,发行可转债融资对负债结构的影响比较大。在发行当年负债总额上升幅度较大,从13.18亿元上升至34.14亿元,可见可转债是导致企业负债变化的重要因素。
从流动负债率上看,发债前企业流动负债比率维持在70%以上,2017年至2018年间骤降至34.69%,此后两年间一直未超过40%,可以看出可转债发行极大地降低流动负债的占比,改变了企业依靠短期负债经营的状态。从非流动负债率上来看,发行行为发生后非流动负债比率从26.18%增至65.31%,增强了企业资金的稳定性。
从总负债变化的角度来说,可转债融资使企业的总负债额增加了20亿元,企业当前面对的财务风险较小。
总的来说,企业在发行可转债前,负债总额较低,但是流动负债的构成比例较大,企业更多依赖于短期债务资金进行经营活动,长期负债相对较少,可转债的发行为企业改善了负债结构,降低了短期财务风险并减少了企业对流动负债的依赖,提升了长期债务占比,对稳定企业资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同时也大幅度提升了债务总额,企业将在未来到期时承受较高的还款压力。
(2)短期偿债能力
流动比率能够反映财务状况,是衡量企业通过将流动资产变为现金来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流动比率越高说明企业的资产流动性越好、变现能力越强。
吉林敖东在发行可转债前后,流动比率从2017年的3.18增至2018年的4.90,随后两年略有波动但保持在4以上,并且远高于发行可转债前的平均水平。因此,说明“敖东转债”的发行使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得到增强。速动比率是对流动比率的补充,能直接反映短期偿债能力的强弱。
吉林敖东的速动比率在可转债发行前后变化与流动速率保持一致,进一步说明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的同时,也表明企业发行可转债后资金利用率不高,可转债融资没有能够提升速动资产的利用效率。
通常情况下企业的流动比率为2、速动比率为1时,企业处于最佳的状态。两者数值过低过高都会对企业有不良的影响。2016年至2020年间两个指标始终高过一般企业最佳值,且发行可转债后一度达到6.19。
说明吉林敖东的项目可研报告对于融资资金的使用计划并不充分,未能充分利用从资本市场得到的融资资金,可转债融资降低了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吉林敖东集团的资金使用效率仍存在提升空间。
(3)长期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是企业负债和资产间的比率,它是衡量企业长期偿还债务能力的指标。吉林敖东的资产负债率维持在3%以下,但在2018年可转债发行后企业负债猛增加至9.01%。
随着可转债转股期到来,由于转股数额较少,吉林敖东的资产负债率在2019年和2020年始终维持在约9%,仍然高于发行“敖东转债”前的2.07%。
从财务杠杆的角度来看,过低的资产负债比率不利于企业资金的优化配置,可转债发行对资产负债率的提升,使吉林敖东集团的负债结构更加合理,起到了优化的作用。
并且,虽然增加了负债占总资产的比重,但是不会使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下降。产权比率主要是反映企业在资本结构上的构成是否科学合理。通常来说,比率在100%以下的企业具有偿债的能力,产权比率越高代表着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越弱,债权人利益的保障度越低。
反之越低说明企业自有资产占比大,债权人承担的风险小。比率在2016年至2020年间逐渐增加,发行前后增长量达到9.65%。这是由于在发行当年,可转债使企业的负债大幅增加,而所有者权益的增长率远小于负债的增长率。
并且在2018年9月“敖东转债”进入转股期后,大部分持有债券投资人未进行转股,所有者权益继续保持低增长的状态,因此产权比率始终在14.95%至16.25%之间波动。整体来看可转债发行前后,吉林敖东的产权比率虽然略有提升,但仍保持较低水平,说明吉林敖东集团长期偿债能力较强,但发行行为并未对企业长期偿债能力产生明显的影响,企业仍采取低风险、低报酬的财务结构策略。
盈利能力分析
吉林敖东集团本次发行“敖东转债”的主要目的是投资建设厂房、对生产线进行升级,以扩大企业的生产规模、丰富产品种类、增加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总体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增加企业的盈利能力。
总资产净利率反映公司全部资产获得利润的水平,此项指标对资产总报酬率进行了补充。五年间其变化趋势与资产总报酬率相同,也说明了由于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导致当年公司投入产出水平略有降低,可转换债券没有起到即时提升资产营运效果的作用。流动资产净利率是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对于净利润贡献的指标。
吉林敖东的流动资产净利率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存在大幅度波动的现象,在发行年降至90.38%,于2019年降至47.14%。这就表明,吉林敖东集团由于可转债券融资导致流动资产大幅度上升,而企业的净利润变化幅度相对较小。
2018-2020年间企业虽然对流动资金利用进行了调整,但是并未解决持有流动资产过大的问题,一直未能恢复到发行债券前的水平。而固定资产净利率在五年间一直保持增长态势,说明就固定资产来说,获利能力始终在增长。
综合来看,吉林敖东集团发行可转换债券的行为对本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较小,企业的盈利能力虽然保持增长,但幅度并未由于融资所筹集资金的应用而大幅变化,企业对于融资资金的使用尚有欠缺,未能迅速转换为生产力来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
2016年至2020年吉林敖东集团的股东权益报酬率保持整体上升趋势,但在2018年和2019年遭遇波折。2017年吉林敖东集团的股东权益报酬率为7.53%,发行可转换债券当年为6.67%,2019年为5.67%。股东收益从每投入百元获利7.52元下降至5.67元。
说明可转债在两年间对企业的盈利能力产生了降低作用,但降低幅度不大,在长期上能够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水平。成本费用利润率是利润与成本费用总额的比值。反映的是每付出一定的成本费用企业能获得多少利润,该比值越高企业获得利润越多、经济效益越好。
2018年随着可转债发行,比率大幅下跌至33.98%,随后2018-2020年间又开始大幅增长,比率增幅达到125.22%。说明可转债融资在短期内降低了企业的成本费用获利水平,但从长期上并无消极作用,施加影响消失后企业能够恢复至原有水平。可见“敖东转债”的发行会在短期内降低企业的盈利能力使经济效应下降,短暂的降低了吉林敖东集团的成本控制能力。
财务费用是企业为经营筹集资金时所产生的费用,与企业的债务金额和利息变化等直接相关。财务费用率是财务费用占企业收入的比例。由于可转债具有债权属性,其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会反映到财务费用上,因此通过这两个指标从财务费用的角度分析融资效果。
在发行“敖东转债”之前的2016-2017年中,财务费用率为0.36%和-1.11%,2017年的存款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之和高于利息等相关费用支出。而在发行当年,财务费用增至6369.73万元,财务费用率上升了2.44%,这是由于在可转换债券进行转股之前,企业需要支付一定的利息。
总体而言,发行后财务费用上涨,导致了财务费用率,但增长后比率仍未超过5%,处于较低水平。因此,可转债融资产生的财务费用为企业增加了资金压力,但由于在营业收入中占比较小,对整体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