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3-05-15
恒立实业5月15日公告,2023年5月1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6.34%的第二大股东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中萃房产”)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请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中萃房产提议公司董事会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关于终止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暨管理层收购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收到该函件后,立即将上述情况告知了公司的主要股东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方,相关方已书面明确告知公司不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萃房产议案提出的考虑因素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公司经营业绩不佳,管理层收购实为不妥;本次定增已陷入停滞;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经审查后决定对股东中萃房产提议增加的上述临时提案不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理由为中萃房产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通过股东大会有效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且在正常推进的情形下,提议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系假借提案权滥用股东权利,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中萃房产本次临时提案及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将导致公司单方面违约并承担巨额违约和赔偿责任,极大损害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维持公司稳定和扭转发展困境,拓宽融资渠道;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工作虽受全面注册制发行规则修改影响有所延迟,但正在稳步顺利推进。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萃房产提出的本次临时提案及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系滥用股东权利并将导致公司承担巨额违约责任,将严重损害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充实公司的资金实力,有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对中萃房产提议增加的上述临时提案不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