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观点地产网2024-07-09
7月9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其子公司西宁新华联置业有限公司涉及的诉讼进展和诉讼结果。
公告显示,诉讼涉及的贷款合同为《新华联童梦乐园(一期)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提前到期日定于2023年10月20日。判决内容为,西宁新华联童梦乐园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借款本金11.9亿余元,以及支付利息、复利、罚息、罚息复利和代理费等合计约1.01亿元。
国开行青海省分行提出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部分内容,改判违约金、连带保证责任等,并请求优先受偿权及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另外,湖南高院对新华联置地和株洲新华联与经开区管委会、云龙区管委会的合同纠纷做出终审判决,包括维持部分原判、撤销部分原判、支付土地收储款利息和违约金等。
公告还指出,新华联存在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总金额1.51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