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2-23
ST新联公告,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收到新华联控股出具的《关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获法院批准的告知函》及其转发的北京一中院《民事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新华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新华联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鑫贸易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并终止这六家公司的实质合并重整程序。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1.7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1%,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用于清偿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债权人,新华联控股后续需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