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金在线2024-02-19
近日公布了*ST新联(000620)作为被告的《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2)湘民终263号
标题: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审理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由:合同纠纷
裁判结果:一、撤销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湘01民初1454号民事判决; 还款期数 还款期限 重组宽限补偿金偿还金额(元) 重组债务偿还金额(元) 第一期 2022年12月20日 7314.723万元 22730万元 第二期 2023年3月20日 7835.9070万元 25025万元 合计 - 15150.63万元 47755万元-SIZE:15pt;'>二、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清偿重组债务477,550,000元、重组债务宽限补偿金80,130,300元,并支付违约金(以477,550,000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六的标准自2021年9月27日开始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80,130,3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3%标准从2021年9月27日开始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就本判决第二项债务对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财产(详见附表)在抵押登记的债权数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判决日期: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