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2023-10-09
因吉林市东昌探伤配件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期,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应急管理局决定依法注销吉林市东昌探伤配件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20]0000023)。
现予以公告。
吉林化工园区应急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