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3-07-18
7月18日,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海航投资及相关人员于7月17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2023〕10号)、《关于对朱卫军、蒙永涛、刘腾键、王艳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2023〕11号)。
根据公告,海航投资因为2022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以及重要事项信息披露不准确,大连监管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时任董事长朱卫军、总经理蒙永涛和财务总监刘腾键在2022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事项中,未能充分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时任董事长朱卫军、总经理蒙永涛和董事会秘书王艳在重要事项信息披露不准确事项中未能充分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上述人员对*ST海投信息披露相关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大连监管局决定对上述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海航投资表示,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发布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其中指出的问题,并严格按照大连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尽快向大连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据了解,2023年1月31日,公司发布《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盈利6,349.64万元-9,524.46万元。2023年3月2日,公司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2年度净利润修正为亏损35,044.54万元-52,566.81万元。2023年4月25日,公司再次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2年度净利润修正为亏损71,875.91万元-107,813.86万元。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76,365.90万元。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净利润与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差异重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
该公司2020年1月23日披露的《关于成立产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公告(更新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成立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度报告》《2022年一季度报告》、2022年8月25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10月27日披露的《2022年三季度报告》、2022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部分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