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5-12
*ST美谷公告,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收到(2025)鄂0602民初2064号《民事判决书》,法院一审驳回襄阳市汉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明确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股权回购款本金3400万元及投资收益809.247万元、违约金及律师费4200元,田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当期和未来损益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