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4-18
ST美谷公告,根据信达资管向公司提供其递交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的《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其要求公司对(2023)川 0107 民初 7293 号《民事判决书》中判项第一项确定的被执行人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转让价款本金 163,677,923.79 元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部分资产因诉讼被司法冻结,控股股东奥园科星所持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可能导致公司股权结构或控制权变化。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尚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