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3-08-25
阳光股份公告披露,控股子公司北京瑞阳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珠市口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支持融资借款合同》,就其所持有的通州阳光新生活广场项目向工行北京珠市口支行申请借款3.3亿,借款期限10年。该借款合同主债权余额为7000万元,公司拟为该借款合同下的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4.58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4.23亿元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