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3-03-27
盛达资源3月27日公告,公司于近日就与董赢、柏光辉合同纠纷案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现已受理,案号为(2023)京03民初60号,公司已根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交款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涉案金额暂计12.12亿元。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利润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董赢、柏光辉分别持有贵州鼎盛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贵州鼎盛鑫”)50%股权,贵州鼎盛鑫持有赫章鼎盛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赫章鼎盛鑫”)80%股权。2021年3月,公司与董赢、柏光辉就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其持有的贵州鼎盛鑫72.5%股权(其中:董赢持36.25%、柏光辉持36.25%)事宜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2021年11月,公司与董赢、柏光辉就案涉猪拱塘铅锌矿权需缴纳的矿业权出让权益金承担等事宜签署了《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与董赢、柏光辉关于贵州鼎盛鑫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一)》。2021年3月1日至18日期间,公司依约向董赢、柏光辉支付定金6亿元(其中:董赢3亿元、柏光辉3亿元)。
鉴于董赢、柏光辉未能促使赫章鼎盛鑫在《框架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签署后6-18个月内办理完成猪拱塘铅锌矿建设项目核准、征地、矿区内居民搬迁安置、矿山建设、安全环保等审批手续,本次重组历时较长,进展缓慢,经公司审慎研究分析,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公司根据相关约定,于2023年1月19日分别向董赢、柏光辉送达解除《框架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相关补充协议的通知函,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签署的《框架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并要求董赢、柏光辉在收到公司发出的解除协议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返还定金,但董赢、柏光辉一直未按协议约定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