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新经纬2022-02-22
中新经纬2月22日电韶能股份公告称,因第一大股东华利通与信达公司合同纠纷案件,信达公司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出申请,拟强制执行华利通持有公司13.11%股份;若该等股份被强制执行,将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据悉,本次强制执行原因为,信达公司与被执行人观致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深圳市中级法院依法冻结了华利通持有韶能股份141612134股及红利7080606.70元。现深圳市中级法院裁定拟拍卖、变卖华利通持有韶能股份141612134股以清偿债务。
韶能股份表示,本次股份强制执行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
韶能股份1月28日晚间发布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0万元-3200万元,同比下降85.06%-89.73%;基本每股收益0.0204元-0.0296元。
二级市场上,截至收盘,韶能股份跌1.28%,报4.64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