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证券网2025-01-16
太阳能1月16日晚间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5〕3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有效期12个月。据悉,2024年12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24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该事宜。
2022年7月14日,太阳能推出上述可转债预案,拟申请发行不超过6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六年,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资净额将全部用于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10月10日,公司对上述方案进行了第一次调整:删减募投项目中的“中节能林城26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并将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由不超过63亿元调减至不超过49.14亿元,同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募投项目合计投资总额及合计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亦相应调减。
2024年1月18日,为保证本次可转债发行工作顺利推进,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发行方案进行了第二次调整。其中,将原方案募集资金投向中补充流动资金14.74亿元调减至0元,同时调减察布查尔县25万千瓦/100万千瓦时全钒液流电池储能+100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一期300MW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4.9亿元,共计调减募集资金总额19.64亿元。调减后,公司此次可转债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9.50亿元(含)。
太阳能表示,公司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