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证网2024-06-29
中证网讯(王珞)太阳能6月28日晚间公告,按照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5839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申请日为2024年6月26日,登记日为2024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5日。
公告显示,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7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太阳能全体股东。太阳能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太阳能自行派发。
太阳能表示,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公司将根据2020年11月2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审议通过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的规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