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四川省国资委2022-05-23
近日,国家档案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通过验收单位名单(第三批)的通知》,泸州老窖股份公司成为全省首批试点通过验收单位。
随着电子信息票据的产生及多领域广泛应用,开展企业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管理试点工作对国家深化改革、社会经济发展和企业高效运营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2021 年4 月,泸州老窖股份公司被四川省确定为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单位,试点建设周期6 个月,要求形成3 个月使用数据。随后,公司成立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选取泸州老窖全资子公司泸州老窖优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首个实施单位,以现有CE 、税务云等财务系统为基础,进行系统、流程优化,完成电子发票的报销、入账工作。通过打通电子发票从开具到归档的各环节流程,试点单位实现了电子发票线上查重验真→生成凭证、报销→财务系统对接档案系统、导入数据→档案系统自动组卷、归档利用的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最终,实现发票电子化管理后,试点单位报账更高效,运营更智慧,管理更合规,税务风险更易把控。
下一步,泸州老窖将在前期试点积累的经验中继续优化系统,在全公司范围内推动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工作落地,同时,利用公司对上下游供应商的辐射能力,致力于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工作在行业内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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