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网易2023-07-24
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解读
捞干的讲。
1、首次将租赁住房垄断行为,纳入监管。
2、将农村宅基地租赁行为纳入管理范围。
3、承租人可以凭备案的租赁合同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并作为依法申请办理积分落户、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公积金提取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凭证。
4、禁止出租人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断水、断电等方式迫使承租人返还租赁住房或承担合同约定之外的费用。
5、日租房、时租房,必须当面核验身份信息。影响部分家庭旅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成本。违规经营日租房、时租房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并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6、鼓励出租人、承租人,购买租赁住房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保险。
7、租赁住房贷款,只能划转至承租人账户,不得划转至其他账户,包含出租人、住房服务机构、经纪机构。
8、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提供转租服务。此条款影响范围较广。对行业进行分类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与住房租赁企业做区分管理。预计会影响链家自如、我爱我家相寓自等公司先收集房源再包装出租业务。违反者,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责令停业1至6个月,注销备案。
9、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利用出租房赚取租金差价,出租人必须书面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载明出租价格,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按照委托的书面价格对外招租。违者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实施赚取差价行为的,可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10、房屋到期续租,中介机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
11、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的租金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的需要纳入监管。重点影响开发企业配建的租赁住房市场化运作。影响开发企业利用自持租赁住房资产证券化运作。违反者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责令停业1至6个月,注销备案。
12、住房租赁企业收取的押金,需要统一对资金进行托管。
13、住房租赁企业违约,不得向房屋委托方收取房屋装修费用。针对此前,市场上大规模长租公寓违约事件的防范措施。
14、住房租赁企业不得诱导客户使用租金贷款服务。违者,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金融监管部门给予处罚。
15、实行租金指导机制。必要时实行租金指导价。违反者,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责令停业1至6个月,注销备案。
16、住房租赁企业、房产经纪机构,未按规定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或未书面告知承租人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17、从事转租服务达到一定数量的必须办理住房服务企业主体,否则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责令停业1至6个月,注销备案。
18、将租赁住房、集体土地租赁住房改建,违规分割、销售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