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投研电讯2021-08-06
8月5日晚,莱茵体育(000558.SZ)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8月3日、8月4日、8月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来源:莱茵体育公告
公司经核实,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等。
公告还提到,8月3日,国务院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 年)》,计划明确了全民健身目标,到2025年,带动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5万亿元。此计划对体育行业构成利好影响。未来,公司将抓住政策机遇,以文化、旅游、体育三大产业为发力点,将公司打造为国内泛文旅体产业融合发展的标杆企业。
政策发布后游资进场莱茵体育两个涨停
投研电讯资料显示,莱茵体育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销售及租赁、体育运营、能源及贸易销售,2020年营收占比分别为67.82%、24.83%、7.35%。
8月3日,国务院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后,莱茵体育8月4日、8月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
莱茵体育日K线图(前复权)
8月5日,莱茵体育因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登上龙虎榜。龙虎榜数据显示,莱茵体育前五买卖席位均为游资,且参与金额普遍不大。8月6日,莱茵体育平开后震荡走低。
莱茵体育龙虎榜(来源:同花顺)
莱茵体育信披考评非B即C
据投研电讯信披质量研究院统计,自2005年以来,莱茵体育在深交所16次年度信息披露考评中,13次为B(或良好),3次为C(或合格),从未获A。
来源:深交所官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在考核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不得评为A,包括(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半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公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或上市当年即亏损(上市时尚未盈利的创业板公司,不受本款“上市当年即亏损”的限制);(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实现的盈利低于盈利预测数(如有)的80%;(四)公司因违规行为被本所出具监管函或约见谈话;(五)因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规,公司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六)董事会秘书空缺(包括指定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以及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等情形)累计时间超过三个月;(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本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处分,或被本所出具监管函累计二次以上;(八)因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九)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考核期间不满12个月的上市公司原则上不得为A。
莱茵体育2020年年报被深交所问询
今年5月8日,深交所向莱茵体育下发年报问询函。问询函中指出,莱茵体育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4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72万元。其中,房地产销售及租赁业务收入9,495.87万元,同比持续下降;体育运营业务收入3,477.46万元,同比增长 83.02%,但报告期内仍未实现盈利,且浙江省体育局于近日与公司终止了浙江省女子冰壶队、冰球队的联办合作;能源及贸易销售收入 1,029.13 万元,同比下降 33.20%。莱茵体育近四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数。一季报显示,莱茵体育预计今年上半年亏损 3200万元至4500万元,同比大幅下降。
来源:深交所官网
深交所要求莱茵体育详细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政策的合理性,是否与行业惯例、以前会计年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详细说明报告期内各项业务关联交易金额及占比情况,是否主要依赖与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交易实现报告期收入的增长,相关交易是否存在偶发性、临时性、无商业实质等特征;结合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经营环境、产品和业务模式、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扣非净利润连续多年为负值的原因,体育运营业务持续亏损的原因及公司继续从事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及其判断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