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财经2021-07-28
中国网财经7月28日讯(记者李宾王嘉浩)日前,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551.SZ)发布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苏州一光仪器有限公司,因违反《固废法》相关规定,收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3万余元。
据了解,今年4月21日,苏州工业园区环境执法人员在对苏州一光检查时发现:贮存皂化液(废乳化液)的场所未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的规定。
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对苏州一光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肆佰元。
在接受苏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后,苏州一光表示,已充分认识到未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操作,并在第一时间对相应问题进行了整改。
对此事件,创元科技表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苏州一光将深刻总结本次行政处罚的教训,加强公司环保领域的工作力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资料显示,创元科技的主营业务为专用设备制造业、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业、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业、贸易和服务,占营收比例分别为:50.57%、20.95%、18.82%、6.97%、2.69%。
(责任编辑:赵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