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汽车金融帮2021-09-26
江铃汽车公布,公司拟与福特汽车公司(“福特”)共同出资设立江铃福特合资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标的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1.02亿元人民币,持有51%的股权,福特出资0.98亿元人民币,持有49%的股权。
合资公司将主要就江铃汽车生产的福特品牌整车提供分销服务,也可以通过经销商批售或终端客户直销的方式进行经营。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从营业执照记载的公司成立日期起持续30年。
福特汽车公司持有公司32%的股权,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此次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构成关联共同投资。
此次共同投资的目的是提升江铃汽车生产的福特品牌整车的品牌形象,建立卓越的营销能力和网络,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品牌价值,以及使各投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