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3-10-27
2023年10月27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对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股份)及其董事长徐刚、总经理赵辉、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GUAN QINGCHUAN因存在违规行为被处罚。
金圆股份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0万元至1,800万元。然而,2023年4月17日,金圆股份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预计2022年度净利润为亏损19,000万元至亏损23,000万元。2023年4月29日,金圆股份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21,060万元。金圆股份2022年度业绩预告与经审计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且未能及时进行修正。
金圆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同时,金圆股份董事长徐刚、总经理赵辉、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GUAN QINGCHUAN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金圆股份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规定,深交所对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徐刚、总经理赵辉、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GUAN QINGCHUAN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将此事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