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3-03-15
佛山照明3月1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于2023年3月14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获得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同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广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按照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约4.09亿股(含本数)。发行底价即为公司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拟募集不超过约10.9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智慧路灯建设项目”、“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