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2-04-19
2022年4月,由中国证监会组织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正式颁布施行,《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证监公司字〔2005〕52号)同时废止,标志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正式跨入一个崭新周期。《指引》紧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及颁布的大背景,坚决贯彻“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核心修订了以下内容:(1)明确“主动性原则”。在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中,进一步明确“主动性原则”,要求上市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2)强化《指引》地位。将原指引中的“鼓励上市公司按照执行”修订为“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执行”,强化《指引》作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行为指南的关键地位。(3)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的责任义务及禁止行为。(4)加强对投资者说明会的要求。提出应当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几类情形,明确对上市公司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强制要求。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均是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规范运作的重要工具。首先,切实维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是一切工作的先决条件,多年来,云南白药严格履行各项行为规范,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此外,运用通讯、调研、访谈、参观、产品体验等多维度渠道,努力为投资者搭建立体化沟通平台,积极传递公司的文化内涵、经营情况、战略导向,持续增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近年来,在法规日趋严格、信息披露数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云南白药依然保持了高水准运作。尤其是2018年9月公司启动吸收合并以来,披露文件和内容大幅增加,近三年披露及报备文件已过千份。与此同时,近三年通过线上、线下等立体化渠道累计接待投资者近万人。
公司不断创新、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法和模式,为投资者精心搭建了一个既及时有效、公开透明,又处于监管机制范围内的立体化沟通平台。云南白药积极接待各类投资者,董事会、经营层核心成员多次通过现场接待、参加券商策略会等多种形式、向投资者全面系统地阐述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云南白药始终以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和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宗旨。未来,云南白药将继续围绕中国证监会的总体部署,持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治理架构和管理制度,提升相关领域专业水平。同时公司将致力于有效运用资本市场对公司发展的助力,在实现企业健康、稳健、持续发展的同时充分保障投资者权益,努力推动企业价值和股东回报的共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