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4-12-25
岭南控股公告,为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经营与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中国大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2,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东方汽车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财务资助的期限均为自 2025 年 1 月 17 日起至 2026 年 1 月16 日。上述财务资助均按照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收取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按照签订《财务资助协议》的前 1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浮 3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