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2-12
红棉股份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粤01民初325号],关于广州工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诉红棉股份合同纠纷案作出重审一审判决。判决确认原告对被告享有普通债权2.441亿元,并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7.912万元,由原告负担1.704万元,被告负担126.208万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此事项对公司期后利润影响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