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3-12-29
红棉股份公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林永禄等共305名投资者诉红棉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其中283起案件判决红棉股份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合计3565.74万元,驳回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红棉股份负担62.29万元;8起案件判决赔偿158.59万元,并规定部分被告对判决确定的红棉股份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起案件判决赔偿4.07万元;13起案件赔偿109.16万元。本次投资者与红棉股份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汇总涉案金额为3848.13万元(不包含诉讼费用)。红棉股份将按重整计划中规定的普通债权的清偿方案予以清偿,相关涉诉事项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公告日期为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