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2-12-07
近日,齐程军律师代理的广州浪奇(维权)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本案将在2022年12月15日开庭审理。截止广州浪奇在2020年8月24日发布的《广州浪奇:关于涉及诉讼及进展的公告》,广州中院已收到116名投资者诉广州浪奇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广州浪奇维权入口)
2021年12月29日,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浪奇,000523)发布《关于收到广东证监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1号)
经查明,广东浪奇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浪奇通过虚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循环交易乙二醇仓单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
二、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存货,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为美化报表,广州浪奇将部分虚增的预付账款调整为虚增的存货。
三、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2018 年年报、2019 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一)广州浪奇未按规定披露与广州钿融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二)未按规定披露与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往来。
根据广州浪奇披露的业绩三季报,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约19.61亿元,同比下降4.3%,降幅较去年同期收窄;同时,归母净利润亏损约3887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1.1亿元,亏损幅度收窄。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认为,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期间买入广州浪奇股票,且在2020年9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目前广州浪奇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尚在诉讼时效内,投资者可继续参与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如有变动,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有变动会第一时间提示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