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法胜团队2022-08-04
四环生物(000518)虚假陈述案正在进行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了民事起诉状及应诉通知书等材料,三家机构投资者因公司虚假陈述造成损失,诉请公司赔偿损失合计266,767,130.02元。以及个人投资者起诉四环生物(000518)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涉案金额81.64万元。案件均已开庭,但尚未有判决结果。
律师表示,受损投资者可积极联系律师参与索赔,法胜团队为投资者垫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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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起因】
2020年4月27日,四环生物(000518)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7号),四环生物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四环生物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以及定期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等,证监会决定对四环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索赔条件】
在2014年5月23日到2019年1月8日之间买入四环生物(000518)股票,并且在2019年1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