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观点地产网2021-12-24
12月24日,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关于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
荣安地产表示,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融资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预计2022年度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0亿元及50亿元的担保。
担保的种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及定金,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承兑汇票等,担保期限及担保条件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确定,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在本次授权的担保总额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担保授权范围之内:1、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于12月24日,荣安地产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另悉,担保对象包括宁波康湖置业有限公司、温州荣瑾置业有限公司、义乌荣溪置业有限公司。
荣安地产表示,本次预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的融资需要,有利于加快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展。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止目前,荣安地产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7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63.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