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5-29
丽珠集团公告,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会议表决,选举冉永梅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冉永梅女士将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董事会,任期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董事会中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