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基建报2023-09-26
9月26日,本报从国家铁路局获悉,由于影响铁路运输安全,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近日被责令改正,并罚款4.5万元。
据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3〕第14号显示:2020年3月至6月,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未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擅自在广珠铁路K182+380、K183+720处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铺设燃气管道下穿铁路桥梁,至今未与铁路运输企业签订安全协议,影响铁路运输安全,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2023年9月18日,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以及《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4.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天眼查显示,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11日,注册地位于珠海市南水镇榕湾路16号,法定代表人为冼亮。股权穿透图显示,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由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持股,其中前者持股65%,后者持股35%。(文|中国基建报魏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