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2021-08-16
irm11108330问珠海港(000507)设立的珠海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珠海港新加坡新能源有限公司之间是怎样分工的,投资的新能源业务又有什么区别!
2021-08-13 17:05:37
珠海港答irm11108330
您好,设立珠海港新加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珠海港(新加坡)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有利于公司利用海外融资渠道,通过投资并购、自主开发及战略合作等方式进行国内外新能源项目的开发与运营,感谢您的关注!
2021-08-16 18:4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