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1-07-16
【财华社讯】天伦燃气(01600.HK)公布,于2021年7月15日,该公司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000507.CN)订立战略合作协议。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双方一致同意建立长期、稳定、共赢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深化和探索双方在新能源领域的共同合作。2.优势互补,相互支持。该公司利用其在全国布局的燃气终端市场和服务能力,珠海港利用其在新能源领域的投资和技术优势,双方将实现资源共享、谋求共同发展,探索构建以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技术与传统燃气服务相结合的新型能源服务体系。
珠海港主要业务包括港口航运物流、新能源及先进制造。凭藉珠海市政府授予之珠海西部地区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珠海港在珠海横琴新区及珠海市西部中心城区从事管道燃气建设、运营及维护。
为把握双碳目标下的战略机遇,双方将在该公司塬有的天然气产业基础上,结合珠海港于新能源方面的布局以及该公司在全国的客户资源优势,共同探讨各类型新能源的应用场景及产业合作机会,重点探索光伏、风电、储能、氢能、碳减排等领域的合作机会。
作为珠海港三大业务板块中成长最迅速的板块,新能源产业重点战略方向为平价光伏电站开发与运营、储能配套行业、氢能利用与开发等领域,该公司依托城市燃气业务积累的客户端资源,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深化各自优质业务板块合作交流深度的同时,积极探索光伏及风电站生产绿氢及与天然气组合的应用场景。
双方将结合该公司作为气化乡村先行部队的优势,并延续乡村振兴方向,探索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及与天然气的结合应用。结合珠海港于风电、光伏、天然气发电等清洁能源领域的技术优势,在农村分布式光伏、分布式供暖、清洁能源综合应用方案等领域共同进行深度研发,助力乡村建立多能协同互补高效能源体系,加快乡村清洁能源替代,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战略合作协议之有效期为5年。
董事会认为,订立战略合作协议将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资源及专长。珠海港具备有关新能源的专业知识,且集团已建立可观客户群,并在农村地区建立业务,双方可进一步加快新能源在农村地区的开发及应用,符合中国政府提倡的「双碳」目标(2030年之前达到碳排放峰值及2060年之前达到碳中和),董事认为此举亦符合该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