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11-10
湖北宜化公告,拟向内蒙宜化、青海宜化、磷化工公司、环保科技公司及新材料科技公司分别提供额度不超过3亿元、1.5亿元、1.5亿元、1亿元和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利率不低于市场利率或同期贷款利率。财务资助额度自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用于生产经营或项目建设等需求。控股股东宜化集团将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本次资助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