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观点地产网2024-06-06
6月6日,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向南京颐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情况。
南京公用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旭晟辉持有南京颐成50%股权,南京公用通过旭晟辉间接持有南京颐成30%的股东权益。
旭晟辉曾向南京颐成提供不超过7.5亿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8%,期限36个月,用于南京溧水NO.2017G06项目的开发建设及销售。该财务资助经过两次展期,最终展期至2024年6月10日,且不再计息。
公告表示,受房地产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南京颐成开发的NO.2017G06房地产项目回款不能达到预期,导致无法按合同约定于借款到期日2024年6月10日前归还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的财务资助。
为保障公司利益,南京公用已与南京颐成沟通并发出催款通知函。在南京颐成归还财务资助款项前,南京公用不再提供新的借款。若多次催款无效,南京公用将采取法律手段追偿,并进行风险评估。
资料显示,南京颐成成立于2017年6月26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厉先金,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京颐成资产总额98564.14万元,负债总额133950.7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5386.6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61385.99万元,净利润-13722.98万元。
南京颐成未归还的借款本息合计38591.43万元,占南京公用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17%。南京公用预计短期内难以收回股东借款,已累计确认投资亏损及计提减值准备共计21928.96万元,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截至公告日,南京公用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14.8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54%。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46974.42万元,占净资产的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