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深交所互动易2026-06-05
irm1850156问吉林化纤(000420)董秘您好,公开信息显示集团旗下5000吨小丝束年产能规模已相当于上市公司现有小丝束产能(600吨)的8倍以上。无论其名义上被定义为‘实验线’还是‘研发线’,如此大的产能和盈利规模实质上已具备明显的商业化生产特征。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精神,以及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诚信义务,该生产线所产生的利润是否应当归属于上市公司?
2026-05-26 10:07:26
吉林化纤答irm1850156
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化纤集团旗下公司存在因各自生产公司研发需要的设计产能不大的小丝束生产线,主要用于产品工艺验证、工艺技术研发。部分网络信息存在设计产能、折标产能等信息混淆,导致信息口径不准确。谢谢!
2026-06-05 11:30:03